德國法院命令娛樂城運營商賠償 25,375 歐元因提供無牌遊戲

位於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的科隆地區法院 (Landesgericht) 裁定,在線娛樂城運營商必須賠償玩家在在線娛樂城遊戲在德國合法化之前與運營商一起玩遊戲時損失的 25,375 歐元(21,266 英鎊/27,832 美元) .

該玩家在 2017 年 10 月至 2020 年 4 月期間玩了由相關娛樂城運營商託管的在線娛樂城遊戲。

娛樂城運營商總部位於直布羅陀,並沒有在德國提供這些遊戲的適當許可證——因為當時只允許在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因州進行在線娛樂城賭場遊戲——但原告仍然能夠訪問這些遊戲。

這些遊戲可供德國居民使用,相關網站使用德語。

娛樂城運營商的行為違反了當時制定的德國《國家賭博條約》第 4 條第 4 款。

裁定因此,娛樂城運營商沒有合法依據獲得玩家的錢。

第四版《國家條約》於2021 年 7 月 1 日頒布,將德國的在線遊戲產品範圍擴大到體育博彩之外,體育博彩是《第四條條約》生效前唯一允許的在線娛樂城賭博形式。

CLLB Rechtsanwälte 的代表原告的律師 István Cocron 解釋說:“在德國不應該提供在線娛樂城機會遊戲。” “直到 2021 年 7 月 1 日,在德國提供在線娛樂城賭博的要求才放寬。”

“然而,這些變化並不追溯適用,在德國有效的許可證對於在互聯網上提供機會遊戲是絕對必要的。因此,在許多情況下,仍有很大機會從在線娛樂城賭場中挽回損失。”

這是德國首例地區法院支持玩家的此類案件,儘管下級法院也發現了同樣的情況。

2021 年 12 月,同樣位於北萊茵威斯特法倫的波恩地區法院維持了今年早些時候 Euskirchen 地區法院作出的判決,該判決駁回了一名玩家在《第四國條約》生效之前提出的在線娛樂城賭博損失補償索賠。

在另外兩起案件中,各自的法院——下薩克森的布倫瑞克地區法院和薩克森的萊比錫地區法院——裁定原告非法賭博違反了法律,因此沒有理由進行賠償。

地方法院是德國第二高級別的州級法院,僅次於地區高等法院(Oberlandesgericht)。